会员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5-04-17 16:49|栏目: 入会指南 |浏览次数:

 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

 第二条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

第三条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  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(四) 特殊情况可由协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理事会追认

第四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退会自由

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第五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,关心本协会工作。

第六条 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根据性质给予下列处分:

(一)警告;

(二)通报批评;
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(四)除名;

第七条 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
第八条 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一)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二)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(四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(五)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;

(六)单位或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处罚。

第九 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除名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,并由常务理事会确认并向会员公告。

第十条 本会置备会员名册,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,并向会员公告。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,以及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。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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